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规范“无抗”类认证活动,国家认监委近日发出通知,对“无抗”类认证活动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同时对已备案的认证规则进行自查。各相关机构请于6月20日前报送“无抗”类认证活动及认证规则自查自纠情况。
认秘函〔2025〕21号 各相关认证机构: 近期,部分认证机构自行开展的“无抗”类认证活动暴露出认证依据不规范、认证规则不科学、认证活动不严肃等情况。部分获证组织存在超范围使用“无抗”认证证书、误导消费者等问题。在目前“无抗”概念无明确共识、各机构认证依据不统一的情况下,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规范“无抗”类认证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无抗”类认证活动开展全面自查自纠 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各相关认证机构要对本机构“无抗”类认证活动开展全面自查自纠,重点自查本机构认证过程的有效性、认证信息报送等情况,并对获证组织生产加工过程、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使用、对外宣传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认证规则要求进行跟踪监督。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做出处理。 二、对已备案的认证规则进行自查 请对本机构已备案的“无抗”类认证规则对照《国家认监委关于加强认证规则管理的公告》(认监委公告2025第9号)相关要求进行自查。认证机构要制定实现获证产品可追溯管理的具体措施,以便通过认证标志溯源到其对应的认证证书和获证产品及其生产和加工单元。认证机构应进一步明确获证组织正确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要求,如:禁止超范围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应在获证产品或者产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上加贴无抗产品认证标志、不得以通过“无抗”认证误导消费者认为所有产品均为“无抗”产品等要求。 各认证机构要高度重视涉食品的认证活动,尤其对“无抗”类认证活动要进行再评估。一旦发现问题监管部门将严肃查处。 各相关机构“无抗”类认证活动及认证规则自查自纠情况(盖章扫描版)请于6月20日前通过邮件报送至spncprzc@samr.gov.cn。 联系人: 认证监管司食品农产品认证处 郑林莹010—82262690 国家认监委秘书处 2025年6月6日
来源:国家认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