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荣海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市监处罚〔2023〕509号。具体信息如下:
处罚主体名称 | 北京荣海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 ||
决定书文号 | 京市监处罚〔2023〕509号 | ||
处罚种类 | 罚款 | ||
处罚事由 | 2021年7月,当事人为达到招标单位要求的投标单位须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资质的招标条件,其公司员工沈*海通过网络搜索,预留电话,联系到微信为“AAA信用评级ISO体系认证”(微信号:ZYRZ0000011)的办证人员,并通过电话、微信与其沟通办证事项,洽谈办证费用,向其购买了一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号:1900120210802001Q,发证日期:2021年08月02日,有效期至:2024年08月01日,颁证机构:长城国际标准检测认证中心。没有认证机构依照认证规范相关要求对当事人公司管理体系进行现场审核审查等认证程序。2021年7月31日,沈*海向“AAA信用评级ISO体系认证”微信转账支付证书购买费用2800元。通过搜索查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证行政监管系统,未查询到上述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上述证书颁证机构“长城国际标准检测认证中心”任何相关信息;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查询到上述证书颁证机构“长城国际标准检测认证中心”任何相关信息。当事人购买的上述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无效认证证书。 | ||
处罚依据 |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2015年版第二十七条 | ||
违法类型 |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2015年版第五条 | ||
处罚结果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30000元;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1-13 | ||
处罚公开日期 | 2023-11-13 | ||
处罚状态 | 正常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