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各绿色产品认证机构: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加强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的宣传推广,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根据202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总体安排,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开展全国“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5年9月9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在福建省南安市举办全国“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宣传周”启动仪式,介绍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以及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实施情况,发布相关实施规则,交流绿色产品认证以及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推广举措、创新发展优良实践、赋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成果与经验等。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应当结合宣传周启动仪式内容和本地实际,积极开展各类活动加强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培育绿色消费市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提前进行统筹谋划,广泛动员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各绿色产品认证机构应主动提供技术保障,切实提升服务质量。活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企业、群众自愿参加原则,严禁借活动名义向经营主体摊派收费、搭车收费。各活动组织单位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网络新媒体等线上线下渠道,在内容和形式上努力创新、突出特色、贴近生活,推动各级各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不断强化传播效果,提升绿色产品认证以及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的知晓度和美誉度,扩大绿色产品认证影响力。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电 话:010-82262741、82262674